【問題】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?推薦回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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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捐稽徵法§48-1-全國法規資料庫。

第48-1 條.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,凡屬未經檢舉、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,下列之處罰一律免除;其涉及 ...: 。

稅捐稽徵法§48-1 相關法條 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。

一、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之處罰。

二、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。

營利事業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,如已給與或取得 ...: 。

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自動補報補繳免罰應注意事項 - 財政部全球資訊網。
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轄內某營利事業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因疏忽漏報所得,該營利事業雖已於發現時自動補報惟並未繳清稅款,因與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 ...: 。

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明文增列第2項規定 -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。

另依103年6月4日公布增訂同法條第2項規定:「營利事業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,如已給與或取得憑證且帳簿記載明確,不涉及逃漏稅捐,於稅捐稽徵機關裁處或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, ...: 。

稅捐稽徵-罰則之減免(一) @ 曾炳煥地政士事務所。

參考法令 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: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 ... 規定應處罰鍰之行為,其情節輕微,或漏稅在一定金額以下者,得減輕或免予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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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PDF] 德光電子報 -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。

稅捐稽徵法第44 條規定,補徵營業稅及擇一從重處罰;如經查明無進貨事實,除依 ... 徵法第48 條之1 規定,自動補報及補繳所漏稅額,並加計利息者,可免予處罰。



[PDF] 德光電子報 -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。

確開立統一發票,同減免處罰標準第24 條規定,1 年內有相同違章事實3 次以上者,. 不適用免予處罰規定,將依營業稅法第48 條規定,以該張發票「正確銷售額」為罰.。

[PDF] 營業稅申報實務及使用統一發票相關規定介紹。

收銀機統一發票:專供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,銷售貨 ... 開立後48小時 ... 罰則、免罰及減免處罰. ○ 免罰. – 稅捐稽徵法#48-1(自動補報繳免罰).。

[PDF]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-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。

合所得總額,亦即免予填報,已扣繳的稅款亦不得抵繳應納稅額或申. 報退稅。

且前述1~4項利息所得不適用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3儲. 蓄投資特別扣除之規定。



健檢費用不得列舉扣抵綜所稅。

惟若經醫生診斷為醫療需要,所支付之健康檢查費用,得依所得稅法規定,申報醫藥 ... 儘速向所轄稽徵機關補報及補繳稅款,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,免予處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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